政协毕节地区工委
关于邀请毕节城区公民旁听2009年第四次
全体委员会议的公告
政协毕节地区工委2009年第十四次主任办公会议决定,邀请毕节城区公民代表旁听政协毕节地区工委2009年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09年12月11日。
二、会议内容
行署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政协地区工委委员就我区市场建设、生态建设、改善投资软环境、农村土地合理流转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协商;听取地区工商局、水利局、林业局、质监局、国土局通报2009年工作情况;听取政协地区工委五个专委会分别对上述五个部门开展民主监督的报告;对上述五个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政协地区工委主要领导讲话等。
三、旁听资格
凡毕节市城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可旁听本次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
四、报名办法
本次会议邀请公民参加旁听,由公民自主申请。凡具有旁听资格、自愿参加旁听的公民,请在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1日止(双休日照常上班),持本人有效证件,向政协地区工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中山路6号地委行署大院内政协地区工委办公楼二楼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8223796。我们将根据公民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参加旁听会议的公民,并通知应邀公民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政协毕节地区工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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