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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解决政府部门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 一是限期解决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按法律、按政策、按情理都该解决而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不能绕、不能等,一定要紧紧盯住,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唯有如此,才能挽回人心,重塑政府诚信形象。 二是做好条块协调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乱收费、乱罚款的根源在于“条块”分割的体制矛盾。因此,做好“条块”协调工作,提高协调能力,使“条条块块”协调配合,共同服务于服从于所在地经济建设大局,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条块”协调工作,一要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交流理解合作。二要建立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将垂管部门的工作行为置于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从根本上解决垂管部门独立于地方块块的问题。三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应该包括评价的组织领导、评价的标准、评价的主体、被评价的对象、评价的结果的使用与公布。上述五个环节环环相扣,才能保证评价的科学性。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扶强扶优,保护知名品牌。 (四)着力解决资金瓶颈制约的问题 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加大政策性资金投入力度。按《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设立并逐步扩大地县(市)两级财政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二是整合财政资源,将各级财政原安排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企业技改贴息的资金捆绑使用,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和“撤胡椒面”的做法。三是改革扶持方式,变“封闭式”运行为“开放式”运行。由相关部门制定扶持办法并公布,凡是符合条件和程序的非公企业都能享受。四是由政府出资建立非公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并逐年壮大基金规模。 二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设立非公企业专项贷款。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协商与合作,共同推出一批资信高、管理强、品牌好的优秀客户,并挖掘重点潜力客户,设立专项贷款资金,进行重点扶持。 三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民间金融合法化、激活民间投资。民间资金是巨大的资本宝藏,民间金融借贷行为广泛存在,但一直未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为了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激活民间投资,试验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彰显和利用试验区这块金字招牌,寻求上级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批准,大力推进民间金融的合法化。 (五)整顿和推进中介组织建设 中介组织是推进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是非公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按照“依法整顿、规范运作、加强监督、提高水平”的要求,重新整顿市场中介组织。 二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凡挂靠国家机关的中介组织,必须限期与挂靠单位在财务、人事、业务方面彻底脱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组织任职或兼职。 三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改变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多头审批和多头管理的现象,按职能分类设立审批机构,统一执业资格审批。 四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商会)的桥梁、纽带和助手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要建立直通车制度,畅通非公人士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政府领导主持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 二是建立舆论公开监督制度。对阻碍和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管涉及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一律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并要求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作出解决的承诺,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体系。 四是认真做好规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业园区的建设。 五是加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力度,遴选部分职业经理人或非公业主到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学习。 六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导向作用。召开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同时,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业绩纳入对各县市的考核,强化导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