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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灯
在新形势下切实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6)5号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践中,我们一定要不断提高认识,积极探索途径,认真把“三化”建设抓好,进一步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 一、充分认识“三化”建设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首先,抓好“三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政协工作的客观要求。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中明确地指出,“人民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要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从这里使我们看到,一方面中央根据政协的性质,进一步阐明了政协工作的主要职能和主题;另一方面,强调政协要围绕主题履行好职能就必须抓好“三化”建设。这就说明“三化”建设是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面临的新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履行职能水平的具体体现,它在政协履行职能中占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新阶段,政协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履行好职能的要求更高,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了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和规范运行机制的需要,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效力的需要,就必须切实抓好“三化”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一定的制度,不按一定的程序,随心所欲,是绝对履行不好职能的,只有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认真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 其次,抓好“三化”建设是创新政协工作机制的重要途径。政协要履行好职能,要开创工作新局面,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抓好机制创新的工作。江泽民同志曾多次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政协工作不创新就没有活力,要创新就要先从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起。“三化”建设是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所谓制度化,就是要系统地制定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为了达到既定的目标,大家都要按系统的规则去运行;所谓规范化,就是办事要按一定的规矩,即要标准化,不能杂乱;所谓程序化,也就是办事要有一定的工作步骤。这些都属于工作机制创新的范畴。这些机制和制度过去并不是没有,最根本的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要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这个时期,如何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好职能,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也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任务。要使政协的各项工作真正富有成效,要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就必须靠创新工作机制作动力。工作机制创新的主要落脚点就是要抓好“三化”建设,只有把“三化”建设抓好了,并真正落到实处,政协工作的创新才有可能。 其三,抓好“三化”建设是履行好政协职能的重要保障。中央5号文件不仅明确地提出了政协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要抓好“三化”建设的要求,而且还对政协履行职能中的许多重大问题从形式、内容到程序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中央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政协三大职能有效开展的根本保障,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中央的规定,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结合实际,在履行职能中进一步深化“三化”建设。实践证明,一个制度订立好了,可以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如果没有制度作保障,哪怕你对政协工作提得再高,讲得再好,也不一定管用,要把中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也困难。因政协不是权力机构,政协的工作大都是求人的工作,找活路做的工作,没有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不行,没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不行,要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没有制度作保障更不行。因此,在履行职能中,无论如何要切实抓好“三化”建设。 二、积极探索搞好“三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三化”建设的实质,就是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密切结合政协工作的实际,通过法律、规章、文件等形式,将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确定下来,变成各方面各部门以及每个政协委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使之严肃、稳定、长期地发挥作用。“三化”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的方面很多,既要明确和规范政协履行职能的内部规章制度、程序,又要强化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政府对政协工作的支持,也需要党政各有关部门对政协工作的支持、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过去,政协虽然在履行职能中,在抓“三化”建设上做了许多工作,并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工作机制的创新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三化”建设上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要贯彻落实好中央5号文件精神,特别是在履行职能上要达到“三化”的目标,就一定要在原来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积极探索实践,认真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 首先,要围绕职能,联系实际,狠抓重点。一是在政治协商上要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政治协商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始终如一地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主动开展政治协商。根据中央的精神,一定要密切联系实际,要把政治协商的内容具体化,协商的方式和协商的范围要具体明确,并要认真坚持“三在前”和“三在先”的原则,即做到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审议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关系人民生活重要问题的解决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要先协商后决定,对关系全局的重要决策要先协商后通过。各个环节的程序不能减化,不严格按程序办,搞形式,走过场的还应追究责任,要通过制度来约束,避免协商的随意性、形式化。二是在民主监督上要有保护机制。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要真正取得民主监督的实效,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把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进一步细化,并应向社会公开,使广大群众都知道;另一方面,对于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只要政协组织按程序报送,就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再一方面,在实行民主监督的过程中,若政协委员受到打击报复,有关部门必须严肃查处。通过上述几个方面,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政协委员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在参政议政上要完善办理机制。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要把这项职能积极履行好,首先,要全面领会中央5号文件中关于深入开展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各项规定,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其次,对过去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完善的要充实完善;其三,各级党委、政府都应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其四,认真建立政协意见、建议和提案的采纳落实机制,比如从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形成,政协领导的审阅研究,送党委、政府研究审批,有关部门如何限时办理,何时向政协的有关委员会或具体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反馈等,都要建立起一套严密的制度,切实解决好班子中因人员的变动而改变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效率的问题,使参政议政切实富有成效。四是在自身建设上要有保障机制。针对新时期政协履行职能的任务繁重的实际,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重视对政协的投入,在工作经费的安排上应予以倾斜。政协委员所在的单位要积极支持其参加政协的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要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为他们在参政议政中提供方便。五是在推动工作上要有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履行职能的积极性,真正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上有所作为,政协组织内部应针对如何在履行职能中搞好“三化”建设的问题,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做到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表彰奖励。党委和政府,应将下属机关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和开展“三化”建设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使之做到奖优罚劣。 其次,要党委重视,各方配合,共同努力。履行政协职能,促进“三化”建设,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政协组织单枪匹马是不能凑效的,必须是党委重视抓,政府支持抓,政协主动抓,部门配合抓才会取得真正的实效。主要的应从以下四个渠道去努力:其一,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任何一项工作,要抓出成效,必须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这也是中国特色的工作方式。我们抓“三化”建设,促进履行职能水平的提高仍然如此。因此,各项规章制度定立起来,工作机制建立起来后,一定要取得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给予支持,这样,工作的力度才会加大。其二,政协部门要扎实工作。中央5号文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人民政协的作用最根本的就是要体现在认真履行三大职能上,要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根本的又要体现在“三化”建设上,所有这些都是政协的根本任务,政协如不抓住这个根本,所订立的一切规章制度就会流于形式。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下决心抓,具体抓,经常抓,把它落到实处。其三,各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支持。政协履行的职能关系到党委、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三化”建设同样关系各部门,如果部门和单位不配合、不支持,不把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和“三化”建设当一回事,“三化”也化不起来。因此,政协要善于沟通,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做到同心协力为政治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其四,政协各专委委员要认真负责。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政协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位委员和各专委会的工作抓好了,政协的基础就牢固,工作就主动,反之,上边定得再好,下边抓得不力,整体工作就会被动。因此,要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要搞好“三化”建设,必须从基础抓起,从政协委员抓起,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使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得到提高,使之达到“三化”目标,任务繁重,涉及需要探索和研究的方面很多,但是,只要我们认真从上述“四个渠道”切实抓好“五项机制”的建设和落实,“三化”建设就会取得新的成效。 三、加大力度把“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目标明确了,制度订立了,机制建立了,最根本的是要抓好落实,只有逐项抓好落实,“三化”建设才不会是图有虚名,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才能实现。要抓落实,就必须从领导抓起,从现实抓起,从工作的主要环节抓起。 第一,领导带头,认真抓好实施。再好的制度,要人去执行才能生效,否则如同废纸。要执行好有关制度,关键在领导带头。领导的行动是无声的命令。因此,“三化”建设的各项制度一经制订,工作机制一旦建立,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特别是政协的领导一定要以身作则,认真带头执行,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只要领导带头,严格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规章办事,严格以“三化”的要求来促进职能的履行,大家就会上行下效,工作的新局面就会展现。 第二,加强督办,防止流于形式。为了使围绕履行职能所建立的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督办。通过检查督办,对职能履行得好,“三化”建设卓有成效的,应及时通报表扬,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对工作开展得不好的,要给予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加以解决,使之做到先进更先进,后进学先进,共同推进“三化”建设。 第三,抓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达到“三化”要求,需要一支有素质的队伍去办,如果队伍素质不高,连“三化”的常识都不懂,就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为了适应形势需要,真正打开工作局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各级政协组织都要注重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队伍的在职培训,特别要把“三化”建设列入培训的内容,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协队伍的自身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工作的需要。 第四,搞好宣传,不断扩大影响。政协在履行职能和“三化”建设上有许多好的做法,但是,社会上并不一定都知道,主要是对外宣传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为了创新,今后,政协在提高履行职能水平上,在实现“三化”建设上,还要做不少的探索和实践。这些工作都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道,需要广大群众知道,需要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使他们知道,就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认真抓好对外宣传。通过宣传,及时传递信息,让全社会都知道政协随时在想什么,在干什么,从而扩大影响,不断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五,完善提高,充分发挥作用。政协履行职能和“三化”建设的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始终有一个不断总结、完善、提高的过程。我们所定立的规章制度,也只能在一定阶段发挥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到一定的时期,这些制度也需要重新审视和制定。因此,要采取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制定,在实践中完善的办法,不断抓好“三化”建设。通过抓好“三化”建设,力求做到不断提高政协制度化建设的水平,提高政协机关自身建设的水平,提高政协队伍整体素质的水平,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不断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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